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稳定我市粮食生产,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7〕1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7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96万亩以上、总产63万吨以上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度
按照“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评分工作”要求,全面建立下管一级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指标完成情况负总责。各县(市、区)要及时下达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的指导性计划,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乡、到村,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上下齐心抓粮食生产的动力和压力。切实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和订单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等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
(一)示范推广优质稻。建立5万亩优质稻示范基地,带动全市推广25万亩;推广适合头季机收再生稻品种。全市遴选5个粮食作物主推品种,建立市级主推品种核心示范片5个,实现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
(二)抓好“两薯”提质增效技术。在甘薯主产区重点推广优质食用品种和加工型品种,加大脱毒种薯及增施有机肥,防治薯瘟、蔓割、小象甲为重点的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力度。在沿海马铃薯主产区,重点推广脱毒优质菜用品种,加大脱毒种薯及稻草包芯高产栽培技术推广力度。全市建立“两薯”高产示范片10个以上,面积0.5万亩以上,促进马铃薯、甘薯生产稳定发展。
(三)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粮食产能区等项目的实施,围绕机耕、机插、机收、烘干等关键环节,抓好300名农机手培训;围绕农药品种、剂型选择及药剂配制,施药作业区无缝覆盖等关键环节,抓好40名植保机械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稳定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按照“布局合理、标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选择农田基础好,相对集中连片的田块,努力建成一批农田基础设施先进、现代生产要素综合运用、粮食生产面积稳定、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功能区,使之成为绿色稳产高效模式示范区、先进技术的推广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建立图册档案,统一设立标牌,长久保护,确保功能区粮食单产比全省平均水平亩增50公斤。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施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按照“政府主导、自主开发、先建后补”模式,由承包耕地的农民或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山垅田耕地改造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三)实施地力提升工程。实施稻草还田1万亩、冬种紫云英22万亩、增施商品有机肥11万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200万亩次。同时,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调整施肥结构,指导精准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提升耕地质量。
四、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
(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到功能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500亩以上示范区内培育1家以上粮食新型经营主体,每亩节本增效100元以上。通过加强“五新”推广,实现功能区良种覆盖、主推技术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等“五个100%”,实现功能区水稻亩产比全省平均水平增产50公斤以上。
(二)推进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向周边农户,特别是粮食功能区和连片种植的村落提供代耕、代育、代种、代收、代防、代烘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带动全市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20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10万亩。加大水稻机插秧扶持力度,突破全程机械化中机插、机防、机收、烘干等发展瓶颈,鼓励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力争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2%以上。大力推广马铃薯、甘薯播种、耕作、起垅、收获全程机械化作业,努力提升旱粮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节本增收的潜力。在主要农时季节,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头,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惠农服务活动,加强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调剂,保障有效供给,帮助农民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
附件:2017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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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