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七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有全的宁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林兴元的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宁政文〔2014〕146号)
●五月十三日,接宁委干〔2014〕68号文通知,林兴元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文〔2014〕161号)
●五月十三日,接宁委干〔2014〕69号文通知,阎平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文〔2014〕162号)
●五月十三日,接宁委干〔2014〕67号文通知,根据《公务员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同意张有全同志办理提前退休。
(宁政文〔2014〕163号)
●五月二十七日,经研究决定:
陈平财任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丁鹏任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至2015年春节前,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宁政文〔2014〕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