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与机构(七则)
●九月四日,经研究决定:
叶大恩任宁德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宁政文〔2012〕318号)
●九月九日,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德市中心城区河流、湖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新聪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嘉水 市政府副市长
陈 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蔡梅生 市政府秘书长、东侨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林勤铃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树荣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正明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允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宗廷 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国投公司董事长
郭 专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刘振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志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荣春 市规划局局长
孙江宏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池 浩 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刘建华 市环保局局长
何邦恒 市林业局局长
郭嘉祥 市国投公司总经理
陈鸿飞 蕉城区政府区长
陈旺玉 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郭专兼任。
(宁政文〔2012〕323号)
●九月十四日,接宁委干〔2012〕106号文通知,牛建波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文〔2012〕331号)
●九月十四日,接宁委干〔2012〕160号文通知,高华雄同志现已到龄,同意其退休。
(宁政文〔2012〕332号)
●九月三日,经研究确认:
罗智为宁德市经济研究中心经济社会研究科科员;
朱郭航为宁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科员。
(宁政办〔2012〕235号)
●九月三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疆昌吉州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来宁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新聪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转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陈奶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云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信华 市公务员局局长
方守润 市经贸委主任、援疆办主任
刘宗廷 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国投公司董事长
蓝旋飞 市民宗局局长
阮永光 市农业局局长
林应华 市卫生局局长
何邦恒 市林业局局长
林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鸿飞 蕉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务员局,主任由刘信华同志兼任。
(宁政办〔2012〕236号)
●八月三十一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宁德市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转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奶康(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允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刘少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颜谋元(市经贸委副主任)
刘春融(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基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华峰(市水利局副局长)
陆立光(市林业局副局长)
苏祥辉(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张景旻(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江祖斌(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林绍斌(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谢宗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朱祖科(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蕉生(蕉城区政府副区长)
雷祖铃(古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阮思春(屏南县政府副县长)
陈 熠(周宁县政府副县长)
陈信文(寿宁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林 炤(福安市政府副市长)
陈守榕(柘荣县政府副县长)
郑敬国(福鼎市政府副市长)
陈 萍(霞浦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 敏(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吴允明兼任,副主任由张景旻、谢宗龙兼任,办公室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人员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天然气项目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宁政办〔2012〕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