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谢仰俊
各位代表:
我受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着力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动“六新大宁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贯彻市委决策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突出重点,积极作为,努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围绕稳中求进加强督促推动。过去一年,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三届十五、十六、十七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部署,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按照市委“稳中求进”的要求,提建议、抓监督,同心聚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提出要落实各项促进增长的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认真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审查批准的前期工作,围绕“十三五”发展主要目标和市政府确定的11个重点专项规划,常委会各委室分别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认真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促进市政府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配合做好防控金融风险工作,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守法诚信教育,及时掌握代表“三欠”情况,促进代表按合同履行还贷责任,引领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的监管,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调研,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国有企业可分配利润界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解缴程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围绕转型升级开展视察调研。支持产城联动发展,及时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备用地与建设用地调整置换方案的议案,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重视科技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加大科技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增强企业创新意识,增加科技经费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按照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村金融改革、电子商务、茶产业、电机电器产业、老区发展等重点课题调研,形成了5篇调研报告,提出了59条意见建议,市委廖小军书记高度重视、逐篇批示,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全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重点了解群众关心的不锈钢产业现状、前景和环保等问题,帮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理解、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
三是围绕改革创新参与相关工作。常委会领导按照市委的要求,积极参与申请创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工作,认真做好方案拟制、文稿起草、沟通协调等具体工作,促进宁德“申融”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助推医疗改革发展,常委会领导积极争取农工党中央在我市实施“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促成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资助1.4亿元资金用于改善我市医疗设备。认真开展“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和“三转一加强”等活动,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深入基层,认真做好挂钩县乡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54户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时,努力融入大局,共促发展。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决定,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文化内涵,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古田县人大常委会凝心聚力,持续推动“湖城一体”建设,努力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屏南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推进西环路、现代农贸城、衢宁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周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作,确保实现提早开工。寿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调研建言献策,牵头督查重点项目,助推“生态茶乡山水新城”建设。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访企业促发展”活动,帮助化解金融风险等难题,努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柘荣县人大常委会主动融入“五特好柘荣”建设,积极推进城区供水和防洪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福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合成革、化油器企业调研,引导企业整合科技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促进政府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切实推动法治宁德建设
常委会紧紧围绕法治宁德建设目标,主动做好承接地方立法准备工作,扎实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一是努力营造依法治市氛围。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从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民守法、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出台拟任命人员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通过任前考试,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宪法贯彻实施。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对市政府报送的3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二是精心做好地方立法准备。认真贯彻立法法,积极筹备地方立法工作,及时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市委的支持与指导。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筹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立法人才调查,邀请立法专家举办地方立法工作讲座,选派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培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全面了解立法需求,已征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 40多项。组织起草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经过两次审议并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三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残疾人保障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针对残疾人生活水平偏低等问题,促进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针对非遗保护意识不强、经费投入偏少问题,促进市政府将市非遗专项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挂牌成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渔业法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向市政府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规范养殖行为、联动治理污染、强化监督管理等审议意见。
四是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市毒情发展趋势,根据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呼声,常委会开展了禁毒工作的专题询问。在开展网络问卷调查、深入各县(市、区)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9个问题进行重点询问,并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网站公开专题询问情况,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市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恢复了屏南、周宁、寿宁三县禁毒大队建制,新增1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34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建设中小学毒品预防示范基地等,禁毒工作得到明显的重视和加强。针对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常委会开展了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情况调研,督促审判机关提升行政案件审判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案件执行工作。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新要求,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耐心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切实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密切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民生改善,不断增进民众福祉。
一是促进城乡环境整治。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乱、停车难、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地调研,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完善城市规划、优化提升城区路网、重视停车场建设等19条意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乡镇、村,了解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污水整治、特色村庄建设等情况,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旧房裸房整治、鼓励发展新型旅游业、建立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等审议意见。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决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为了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进行了评议,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相关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向住建部门提出了完善市政配套、加快危旧房改造、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等整改要求。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乱滥建寺观教堂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乱滥建整治工作。
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均衡发展难题,常委会首次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跟踪监督,持续推动问题解决。2014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教育均等化工作情况报告后,市政府认真落实相关审议意见,先后编制《2015-2018年中小学建设发展项目规划》、“十三五”县域中小学布局规划、宁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逐步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加快校园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等。常委会紧抓不放,步步深入,2015年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工作顾问实地察看了中心城区10所学校,深入了解学校扩容改建、闲置校舍处置等工作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逐项列出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指出部分学校建设滞后、校园功能区域划分不够科学等不足。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三是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常委会连续多年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推进政府完善食品全程监控体系,健全监管体制。2014年8月,我市重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调整。为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根据省、市人大代表意见,常委会决定2015年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通过明查暗访、网络问卷测评、开设监督电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的履职情况,并对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够广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较多、药品保健品领域监管薄弱、专业人才和设备缺乏、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整合等问题,提出评议意见,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了主管部门履职的责任感,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促进饮用水源保护。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议案,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组织调研组深入13个乡镇、14个行政村开展调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提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具体要求。开展以“关爱母亲河,保护水环境”为专题的宁德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跟踪监督近年来相关视察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对个别垃圾集中焚烧点造成河水污染、小企业违规排放等问题进行曝光,并召开协调会,通报情况,落实整改,促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的解决。
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防汛抗洪工作、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防汛抗洪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防汛抗洪保障长效机制;出台“散居困难归侨低保扶贫救助政策”,建立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进一步推动侨务工作发展。
四、切实保障代表作用发挥
常委会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努力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一是加强议案建议办理。采取重点督办、跟踪问责、阳光办理等措施,切实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两件议案已办理完毕,代表提出的28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在规定时间答复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一批涉及民生和社会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例如,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局认真办理,已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列入发放津贴范围。为提升办理质量,常委会梳选了24件重点建议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有关委室负责进行重点督办。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件,召开了再办理座谈会,持续跟踪督办,7份“不满意件”全部转为满意或基本满意。对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办理结果为B类的449件代表建议,开展了“回头看”检查活动,逐条进行跟踪督办,相关部门再办理后,其中57件建议件办理情况转为A类。
二是深化活动平台建设。按照“夯基础、创特色”要求,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建设“实效年”活动的意见,要求开展“围绕一个专题、走访一批选民、开展一项调研、组织一次座谈、形成一份报告、落实一批建议”活动,进一步引导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收集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共走访选民2万多人次,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97场,形成34份调研报告,促进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人大代表活动更接地气、更具活力、更受欢迎。
三是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组织参加会议、寄送刊物资料、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先后组织省、市人大代表142人次参加市委“三服务”工作民主测评、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等,邀请市人大代表300多人次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近百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围绕农业产业化、旅游开发、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市人大代表异地交叉视察。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扶贫开发奔小康、边防治安、小城镇建设等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我市政情民意。
四是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参加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专题培训等方式,共培训省、市人大代表500多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根据代表所提议案,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审议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代表在审议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要求,进一步激励代表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审议发言的质量和水平,为代表更好的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五、切实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树新风。常委会按照市委的部署安排,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激发学习热情,提升学习成效。通过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机关存在的用权不依法、履职不尽责、工作不深入、做事不用心等问题。通过开展“学传统、讲党性、重品行”“下基层、接地气、促发展”等主题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常委会还针对存在问题,完善了绩效考评体系,量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展特色。突出抓好“人大时空”专栏、人大网站、人大信息等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宣传人大工作成效和代表风采。《中国人大》杂志“百县百乡行”采访组走进宁德,采访报道我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新亮点。《人民代表报》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资源保护治理监督工作、出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了专题报道。《福建日报》以“履职有平台、代表不‘挂名’”和“督政民生,将监督进行到底”为题对我市人大工作进行连续报道。在全市人大系统内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发挥地方人大作用”课题调研,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编辑出版《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志》,展示了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情况。
三是密切联系交流聚合力。组织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交流研讨进一步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思路,促进全市各级人大工作共同提高。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主动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粮食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开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5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推动的力度不够;代表建议办理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组织代表培训、考察和参加会议活动仍然偏少;深入基层人大调研不够经常,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比较薄弱。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新一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的发展理念上来,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十七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不断增强大局观念、责任观念、宗旨观念、代表观念、基层观念、创新观念,努力促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推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赶超作出新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
县乡两级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去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前不久,省委也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这是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委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努力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要坚持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度,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组织业务培训、上下联动监督、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课题调研等形式,支持基层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依法做好宣传动员、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候选人介绍、投票计票监票等各环节工作。要完善代表提名推荐办法和代表资格审查机制,对代表候选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要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二、努力推进地方立法
地方立法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新任务。要着力提升立法能力,健全立法机构,充实立法力量,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和立法服务基地、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学习培训,逐步提升立法工作水平。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与上级人大立法机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立法评估、向下级人大常委会征询立法意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建立常委会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的协调机制,努力做到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编好立法规划,结合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开展立法需求调研,着手编制地方五年立法规划,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要注重立法质量,今年将要制订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我们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努力确保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确定一至两个立法预备项目,开展立法调研,条件成熟的适时启动起草工作。
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倾听人民呼声,精心选择监督项目,创新监督形式,不断深化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联动监督等做法,完善审议意见跟踪问效和监督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一要加强和改进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深化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研究建立市政府相关财政政策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或备案制度。推动建立重大专项审计、部门审计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制度。听取审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力度。二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工作的监督。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宁台农业合作、第16届省运会筹备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开展产业转型升级、教育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题调研和视察,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对禁毒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三要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消防法、气象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召开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座谈会,推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有效实施,促进全民尊法守法。四要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监督。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拟任人员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思路、创造条件,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一要持续推动代表活动平台建设。探索在人大代表集中的异地城市设立代表活动站,促进代表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代表活动站调研,召开代表活动站建设座谈会,总结推广代表活动站经验,提升活动质量。开展代表“进基层、听民声”活动,增进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二要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推动“一府两院”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就重大决策和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建立代表培训基地,强化代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三要完善代表履职考核机制。继续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建档制度,依托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对代表参加会议、活动和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核。四要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继续开展重点建议件督办工作,适时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今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各位代表要弘扬“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的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珍惜岗位,牢记责任,勤勉敬业,有效作为。要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机关效能,与时俱进地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实现要靠实干。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工作,砥砺奋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宁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