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奖项倾向,不能简单以学术头衔配置学术资源,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了一系列改进人才评价的具体措施。
自2016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改革方案,纷纷剑指不合理的、让人才“爱恨交织”的人才评价方法。
针对大家关心的人才评价问题,陆续出台改革措施本是一件让人感到鼓舞的事。但是,仔细阅读几个文件,却发现其中有一些内容,让人颇感无奈。比如,2016 年3 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2018 年7 月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规定,“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也就是说,近两年半时间,从中央层面一再发文对同一问题作出明确要求,也没有从实质上扭转“唯头衔”“唯论文”的人才评价现状。“唯头衔”“ 唯论文”怪圈缘何如此难破?笔者认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说到了要害——种种问题的症结在于人才评价工作的价值导向,到底是以人才为中心设计,还是以管理者为中心设计。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进行的是自上而下的人才评价。有关部门某种程度上把评价工作本身当成工作目标,不停增设人才项目,导致“帽子”满天飞。而且,管理部门把拥有人才项目的数量作为考核用人单位的标准,人才项目就异化为“数帽子”。而有考核压力的用人单位领导,自然就会想办法让青年人去争“帽子”,比如把“帽子”当作晋升条件来“鞭策”青年人。这就使得青年人容易急功近利,把精力放在可以很快出论文、出成果的工作上。
那么,应该拿什么作为人才评价的标准呢?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给出了明确答案,“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SCI(科学引文索引)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引进海外人才要加强对其海外教育和科研经历的调查验证,不把教育、工作背景简单等同于科研水平”,等等。这些要求如能落实,“唯头衔”“唯论文”怪圈必破,人才也就能够沉下心来,潜心研究、追求卓越。
而如何能让这些要求切实落实呢?《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亦有明确规定,“根据科研机构从事的科研活动类型,分类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避免简单以高层次人才数量评价科研事业单位。建立综合评价与年度抽查评价相结合的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以5年为评价周期,对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评价,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此举为科研机构松绑,无疑是抓住了要害。推动政策落实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但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能否发挥作用。只有让科研人员所处的机构有了宽松的环境、长远的规划,才能让科研人员从压力传导链条中解放出来。只有培植好人才成长的沃土,真正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人才评价中解放出来,才能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创新局面。(作者 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