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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就业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调动就业的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申请表 

在申请办理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领取 

  

《行政介绍信》 

原件及复印件1 

属于工作调动的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原件及复印件1 

属于工作调动的 

《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 

原件及复印件1 

属于录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的 

《福建省公务员录用通知》或《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原件及复印件1 

属于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的 

《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花名册》 

  

属于录用事业编制人员的 

单位集体《户口簿》 

被投靠人户籍地不在本省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 

  

《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以及配偶无业依据 

有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 

  

《房产证》 

要求立家庭户的须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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